| 关于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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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理赔
理赔 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和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对相关 (索赔)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做出理赔决定、支付赔款的过程。
二、 理赔守则
• 以保险合同和保险法为基础,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理赔审核。
•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操守,坚定地反保险欺诈和其他在理赔中违反社会和公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广大诚信客户的保险利益。
• 保持良好的客户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作出迅速而准确的理赔决定。
三 、理赔作业流程
• 被保险人不幸发生保险事故。
• 请索赔人及时通知保险代理人或致电本公司热线电话以协助办理理赔手续。
• 代理人至客户处协助填写理赔申请表并收取相关申请文件。
• 代理人将索赔申请文件递交公司理赔处。
• 理赔处受理案件,进行理赔审核。
• 索赔文件齐全,保险事故符合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责任的约定,核准给付,通知客户、代理人领取理赔款。
• 索赔文件不齐全,照会代理人,客户补齐相关文件后,才能作出理赔决定。
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或由于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不予赔付并书面告知索赔人拒赔、解约原因。
四、如何办理理赔
发生保险事故后,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并按索赔项目递交相应的理赔资料。
| 项 目 |
应 准 备 资 料 |
| 意外门诊 (AMR)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 5、门诊医药费收据原件 6、其他意外事故证明原件(见附注) |
| 意外住院( AMR/HR/HI)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 5、医药费收据原件 6、出院小结
7、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意外事故证明原件(见附注) |
| 每日住院给付( HI)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 5、住院医药费收据原件(若为单位转账,需由院方出具包括姓名、住院号、出入院日期等内容的证明)
6、出院小结 7、身份证复印件 |
| 门诊手术 (SB)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含门诊手术记录)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 5、门诊医药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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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住院 (HI/HR/SB)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 5、医药费收据原件 6、出院小结
7、身份证复印件 |
| 意外残废、烧伤(ADD)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 5、医药费收据原件 6、残废、烧伤证明书原件
7、出院小结(若曾住院)8、其他意外事故证明原件(见附注)9、户籍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
| 重大疾病 (CI)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 5、重大疾病问卷 6、保单中对各类重大疾病的资料要求
7、户籍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
| 意外身故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若曾就诊)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若曾就诊) 5、医药费收据原件若曾就诊)
6、出院小结(若曾住院)7、火化证原件、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注销后户籍原件、身份证件 8、其他意外事故证明原件(见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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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身故 |
1、理赔申请表 2、保单原件 3、急、门诊病历(若曾就诊) 4、相关检验报告原件(若曾就诊) 5、医药费收据原件若曾就诊)
6、出院小结(若曾住院)7、火化证原件、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注销后的户籍原件、身份证件 |
| 附注: |
1、若为交通意外,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报告原件。2、若为工伤,须提供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原件。3、若为纠纷,须提供公安机关处理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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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领取理赔款
领款凭据: 1 客户亲自领: 持身份证原件、领款通知;2 代理人代领 :代理人证或身份证、(500元以上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代领款委托书、领款通知
自动转帐方式支付: 如果是在投保时或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间曾在 POS办理过 自动转帐 ,请注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理赔款需给付被保险人)。如不是(且被保险人已成年)需填写〈银行自动转帐授权书〉的“应付款项给付账户”一栏,及提交被保险人的存折复印件。被保险人未成年,理赔款进入投保人账户,可不必填写此栏。
六、如何正确填写理赔申请表
1、理赔申请表适用于寿险、意外险、健康险、旅行险等各项理赔。普通理赔请填写《普通理赔申请表》,重大理赔请填写《重大理赔申请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将各栏
逐一详实填写 ,并要求字迹清楚。
2、填写注意事项:
• 保单编号:需将被保险人所有保单编号分别填写申请表。被保险人姓名应与保单及法定证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上一致。身份证、职业、单位、联系地址如实填写。
• 索赔人与被保人为非同一人时,应当注明与被保险人关系。 AMR、HI/ICU、HR/SB、残疾、重大疾病中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的,被保险人为索赔人。死亡理赔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为索赔人。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或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索赔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索赔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为索赔人。
• 申请项目:依保险合同要求的保障项目勾选,写明索赔金额。申请意外理赔说明意外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详情经过。如事故经相关部门处理,将有关部门的经办人姓名,地址、电话、处理日期如实填写。如经医院诊治,请填写医院名称、诊断、就医情况。
• 倘若被保险人投保有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应注明其他保险公司的名称、保单编号、投保日期、保险金额。
• 授权与声明部分:
索赔人(受益人)不只一人时,均需签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不识字者或手部重伤者或双目失明者,可以右手食指手印代替并须二位在公司认可的见证人同时签名;双手截肢者可以盖章代替,亦须两位在公司认可的见证人同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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