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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防癌疾病保险(CS) 已经停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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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针对癌症的保障计划,供18周岁至60周岁人士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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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防癌健康保险九十天后,若不幸首次被确诊为癌症,将可获下列各项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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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诊断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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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被首次确诊罹患癌症,将获给付诊断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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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或永久与完全残废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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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因癌症而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将给付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若被保险人因癌症而导致永远不能工作以赚取收入,而此情况持续一年以上,将获提前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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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用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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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癌症而须住院接受手术,将获实际手术费用的补偿,累计手术费最高以本项保险金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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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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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癌症而须住院接受护理,将按住院日数获得保险金,日数累计可达1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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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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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癌症而须接受门诊就医,将按就医次数获得保险金,门诊累计可达1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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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最需要的时候,提供最及时、最有力的现金援助,减轻您和家人的负担,帮助您的家庭平安渡过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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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方式灵活,既可作为主险单独投保,又可附加于主险之上,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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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人罹患癌症,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 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上述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
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病人已受该病毒感染);
(2) 于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前(以较迟者为准),或生效日起九十天内或复效日起九十天内发病、诊断或治疗的任何癌症;
(3)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